明水校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明水校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是在学校明水校区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处理日常党务和行政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
二、负责组织起草明水校区管理委员会的综合性工作报告、总结、规划、计划和决议等文件;组织明水校区管理委员会工作部门拟定有关明水校区的规章制度;以管理委员会名义发布有关通知、通报等。
三、负责组织安排明水校区管理委员会的有关会议,进行会议记录,做好会议宣传。督促、检查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了解和掌握明水校区重要工作信息,搞好日常宣传工作,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提出报告建议。
五、组织协调明水校区管理委员会党政事务,协调明水校区管理委员会各部门之间、明水校区与校本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六、负责明水校区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拟订或审核综合性文稿。
七、协调组织明水校区管理委员会的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明水校区管理委员会的印章管理。
八、搞好明水校区的综合统计、登记工作。
九、协调安排工作人员的考勤、值班工作。
十、协助学校院长办公室做好明水校区教师、工作人员班车及学生公交车的运行管理和调度工作。
十一、负责上级部门或校外兄弟单位的检查、参观、交流等接待工作;负责接待处理有关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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