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
清明节即将来临,现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
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清明节假期时间为
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4月4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放假1天;4月5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公休。
二、工作安排
(一)
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离济外出旅游、回家的学生须向所在院部请假,注意途中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按期返校。
(二)节假日期间,坚持上班的部门,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定人定岗,切实做好安全检查、防火防水防盗和保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安全度过节日和假期。
三、值班安排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党办、院办,值班电话:
88525214,值班地点:办公楼206房间,其它时间值班电话:88583110。请各单位于4月1日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学校总值班室。
特此通知。
二
〇〇
九年三月三十
日
主题词:
行政事务
放假
通知
山东经济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印发
